人民防空的指挥体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以城市为重点,实行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四级联动的指挥体制。当进入战争状态时,有县级以上各级党委、政府、军事机关、人民防空工作机构等,共同组成人民防空指挥机构。城市街道办事处成立人民防空指挥小组。
人民防空系统与重要经济目标单位的防护主体不同,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建立组织指挥体系。在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建立由人民防空机关指导下的重要经济目标单位主管部门--重要经济目标单位--重要经济目标单位人防部门--重要经济目标单位信息防护专业队的指挥体系。
人民防空指挥系统主要包括通信系统、警报系统和指挥信息系统。
人民防空通信系统,由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报知通信等子系统构成。根据需要还可以组织协同通信和空情报知通信。采取的手段有:有无线电通信,有线电通信,光通信,运动通信,简易信号通信。其功能是:战时承担人民防空的通信保障任务,平时兼负本级政府指挥抢险救灾、应付突发公共事件的通信保障任务。
人民防空警报系统,由电动、电声警报器及相应的控制设备、线路和配套车辆构成。其功能是:战时担负引导群众实施防空行动的警报报知任务,平时兼负防洪、防震、防台风等抗灾活动的紧急报知任务。
人民防空指挥信息系统,由计算机设备、通信设备及相应的控制设备、线路等构成。其功能是:采集与处理信息,辅助决策,传递信息,显示空情信息和防空袭作战态势,生成作战文书等。
战时,空情报知通信通常由战区统一组织,由战区内的对空警戒雷达部队以无线电通播的方式发放。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防空指挥机构,既可以接收有协同关系的部队或者地方武装机关关于空情信息的同胞,也可以直接抄送战区通播的空情信息。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利用指挥信息系统的空情显示功能,直接观察、分析空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