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二、不按照人防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
三、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
四、存在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
五、与监理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七、不履行人防工程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八、其他违反人民防空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